关于申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的通知
各参保教职工:
2005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本人申请书、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4张及本人进半年的相关病史资料。
二、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每年两次,分别为上半年五月二十五日前,下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前。申报时间若无变化,以后不再另行通知。
三、特殊病种的鉴定:由市劳保局、市医保中心组织进行。
四、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及审定条件,请点击校园网后管处网页,“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自劳社发[2005]21号)。
请需申报门诊特殊病种的教职工,于本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交后勤管理处。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
各参保教职工:
2005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本人申请书、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4张及本人进半年的相关病史资料。
二、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每年两次,分别为上半年五月二十五日前,下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前。申报时间若无变化,以后不再另行通知。
三、特殊病种的鉴定:由市劳保局、市医保中心组织进行。
四、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及审定条件,请点击校园网后管处网页,“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自劳社发[2005]21号)。
请需申报门诊特殊病种的教职工,于本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交后勤管理处。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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