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挖掘、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年学生身边的先进榜样,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标准是: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集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是、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要求
1、各系的推荐评选活动要在系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从学院表彰的200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集体讨论,通过民主评议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集体从学院表彰的2004学年“先进班集体”中推荐,推荐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3、每系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1名(管理、机电、电信、材化、生工、计科、政法等七系可推2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1个。
4、请各系在推荐材料(学生和班集体的基本情况)上签署意见后于5月25日前报送院团委,逾期视为放弃。学院在评审、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团省委。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院团委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挖掘、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年学生身边的先进榜样,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标准是: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集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是、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要求
1、各系的推荐评选活动要在系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从学院表彰的200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集体讨论,通过民主评议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集体从学院表彰的2004学年“先进班集体”中推荐,推荐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3、每系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1名(管理、机电、电信、材化、生工、计科、政法等七系可推2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1个。
4、请各系在推荐材料(学生和班集体的基本情况)上签署意见后于5月25日前报送院团委,逾期视为放弃。学院在评审、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团省委。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院团委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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